1、2017年10月1日,在我國正規渠道(實體店)購買了一部iphone8黑色256G手機,金額7188元。
2、2018年3月份,在正常使用過程中,該手機出現無法開機情況。
3、2018年9月4日,我聯系了400蘋果售后,查詢得知這個手機在蘋果公司“iphone8主板更換計劃”中,該設備為主板有缺陷產品。9月8日上午,到上海市香港廣場蘋果直營店,工作人員記錄了問題,將該手機返廠檢測維修。9月12日,該直營店工作人員電話聯系我說該設備有第三拆動,不予保修,需自費2888元更換一臺全新設備。
4、原因如下:我國移動電話機三包法中明確規定:非承擔三包的修理者拆動造成損壞的,蘋果售后不實行三包,可以實行合理的收費修理。該設備的后玻璃意外摔碎后,在一家有手機維修營業拆照的手機維修店更換了后玻璃,未對該設備造成損壞(更換后使用了三個多月)。售后人員說與后玻璃連接的無線充電模塊也能正常使用,可實測。
5、我的維權要求:免費將這臺有主板缺陷的iphone8設備更換一臺全新設備。
回復內容:
消費者:9月13日,將此情況投訴4006668800,蘋果投訴案例100632702865,客服變態,叫我再次前往香港廣場天才吧與工作人員協商,如協商未果,讓我當工作人員的面打4006668800,由她們出面幫我協商解決!我出于不麻煩315的考慮,9月16日,又從浙江嘉善來到天才吧。然而,結果讓我無語。天才吧工作人員根本不跟我溝通,直接說要付費,說我們蘋果法律合同這么規定的!然后致電4006668800,400態度居然大變,說一切以天才吧處理結果為準,這不是玩顧客嗎?300多元的路費和電話費也要求蘋果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