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日通過淘寶平臺的一加品牌店鋪購買一臺一加5的手機,要求原封8G+128G的,共計2299元,買前與商家聯系溝通要原封貨,因為朋友指定這款,否則要退貨的。結果貨到簽收時外包裝顯示是128G的,那我認為沒問題簽收了,結果送人后朋友打開在系統里查詢發現是6G+64G的,不是他要的那款。聯系賣家后賣家答復發錯了,問題是你里面的手機和外包裝的信息是不符合的,那這款機器是翻新機還是二手機當新機在販賣!后來我直接退貨了,賣家也同意退貨,貨物已寄還給賣家并退款成功。接著我投訴到淘寶,相關聊天記錄也發上去了,結果判定我投訴不成立,這不是明顯包庇商家的這種行為嗎?我要求商家為他這種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不要再去傷害其他的消費者,同時對淘寶的這種不作為的行為提出嚴厲的抗議。
回復內容:
消費者:要求店鋪退一賠三,同時要求淘寶把評判規則詳細列出,我要知道我是為什么被評判為投訴不成立,依據是什么?;
消費者:再次致電淘寶,回復淘寶只是提供這個平臺,對商家的各種行為沒辦法管控,那你這平臺還存在什么意義?公然售假還不管,你們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