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號通過PonyCar 手機客戶端租賃一臺粵A6Y5C3(北汽EV160)的共享汽車,從番禺區富華西地面停車場,開往番禺區番禺大廈地面停車場。 2、由番禺區富華西地面停車場開出時,該停車場需要支付6元停車費,由《深圳市樂途匯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報銷(以下簡稱樂途匯)。 3、報銷方式以贈送余額方式充到我的賬戶,且無法提現。 4、對報銷的方式表示不合理,并于當天晚上6點致電(400-626-2812)協商反饋:該筆停車費用屬于個人微信支付方式消費,理應將金額退回我微信/支付寶,而不是以贈送余額方式退回給我,與樂途匯客服協商無果。 5、希望12315能協助處理,雖然金額不大,但這種報強制消費行為應屬違規。處理結果希望能退回金額,并以金額3~5倍作為賠償,同時要求對方調整業務規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