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10月20日,本人通過‘支付寶APP(支付寶(中國)網(wǎng)絡(luò)技術(shù)有限公司)‘的’ofo小黃車(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服務(wù),支付共享單車服務(wù),共計227元,押金199元,余額28元,有支付寶賬單為證。 2、2018年10月24日,本人感覺ofo小黃車不好用,申請退還押金199元;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聲稱0-15天押金退還到賬,截至今日2018年12月3日,已經(jīng)41天。 3、2018年10月-12月,每天撥打客服電話但是均無人接聽。 4、投訴訴求:依法退還押金199元;賠償精神損失500元;依國家法律對公司進行行政處罰,避免危害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