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8月7日,本人在京東網購Apple MacBook Pro 15.4英寸筆記本電腦一臺,產品型號為A1398,產品序列號為C02V26HXG8WN ,共計12988元并且京東開具了增值稅發票 2、2018年8月后,該筆記本的電源適配器出現接觸不良,偶爾出現無法給電腦供電現象,后發現是與電腦接觸帶磁性針腳發現有燒黑現象,仔細觀察發現針腳的內部彈簧失靈導致,后在2018年10月8號在京東提交維修報告,與客服溝通約定蘋果線下維修店維修 3、本人找了離家最近的信服-上海中環百聯店(蘋果官方指定維修點),溝通下來,如果維修適配器必須連同電腦一起維修,碰巧那時公司比較忙并本人將長期出差,而且得知主要配件(包括電源享有2年保修期),于是沒有送修 4、本人于2019年2月20日預約信服-上海中環百聯店(蘋果官方指定維修點),然后登記完資料后,上交了筆記本和適配器,半小時后得到官方答復,電源適配器由于少了一個耳朵(耳朵只起到理線的作用,與給電腦供電毫無影響)拒絕正常保修 5、我提出的訴求是:1.我只需要將電源適配器帶磁性針腳維修好,其他不維修沒有關系 2.我從來不指望換新的適配器,我只需要將第1點修好即可 3.電源適配器帶磁性針腳損壞原因肯定不是人為原因(與蘋果電話客戶溝通存在推諉人為損壞的原因,而且本人僅承認適配器耳朵人為用力過大導致損壞) 4.適配器耳朵只是起到理線的作用,電源適配器供電才是主要作用,對于我來說耳朵可有可無 5.以丟失適配器1個耳朵為由拒絕保修有點像霸王條款,難道一個產品掉了一個無關的螺絲難道就不給保修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