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6年辦理了中國聯通的預存話費送手機活動,當時聯通有附加條款,本機合約套餐必須綁定到2018年12月31號。現在已經2019年,本來想用不了這么多話費就變更套餐了。沒想到聯通又給我在2019年1月1日綁定了一個每月贈送20元話費的套餐,而且綁定到2019年12月31號,在此之前都無法變更套餐。恐怕到2020年1月1日還會給我自動繼續綁定吧!打電話跟客服溝通后,需要本人去到深圳當地營業廳取消,但本人現在在老家已經安定下來了,真有必要一千多公里去辦理一個手機套餐?而且還是沒經過本人同意就附加綁定的合約套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