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印發《服務業發展“十二五”規劃》。規劃顯示,到2015年,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較2010年提高4個百分點,成為三次產業中比重最高的產業。推動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
《規劃》共分六章,內容涉及服務業發展面臨的形勢、總體要求、服務業發展重點、擴大服務業開放、改革完善服務業發展體制機制和規劃實施保障等《規劃》提出了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的意見,涉及行業包括:金融服務業、交通運輸業、現代物流業、高技術服務業、設計咨詢、科技服務業、商務服務業、電子商務、工程咨詢服務業、人力資源服務業、節能環保服務業、新型業態和新興產業。《規劃》明確了大力發展生活性服務業的要求,包括商貿服務業、文化產業、旅游業、健康服務業、法律服務業、家庭服務業、體育產業、養老服務業等。
《規劃》還就大力發展服務貿易、提高服務業利用外資水平、穩步實施“走出去”戰略、深化內地與港澳地區服務業合作、推進海峽兩岸服務業合作等提出明確要求。
為促進服務業加快發展《規劃》要求完善有利于服務業發展的稅收政策,結合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逐步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合理調整消費稅征收范圍、稅率結構和征收環節;研究擴大物流企業營業稅差額征稅范圍,完善征稅辦法。
《規劃》還要求健全適應服務業發展的金融服務體系;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中統籌安排服務業發展用地規模、布局和時序,擴大服務業用地供給;逐步完善宏觀經濟調控下以市場形成價格為主、政府制定價格為輔的服務業價格形成機制,規范服務價格行為,實行鼓勵類服務業用電、用水、用氣與工業同價。
《規劃》明確要求各地糾正在服務業領域自行出臺的歧視性收費項目,對合理合法的收費項目及標準要按照規定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規劃》指出,加快發展服務業是推進經濟結構調整、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重大任務,是適應對外開放新形勢、提升綜合國力的有效途徑,也是擴大就業、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的內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