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醫院把兒治殘廢不擔責任
投訴日期:2011-01-31 投訴地區:內蒙古 投訴人:張女士
醫院把兒治殘廢不擔責任
母親上訪十三年維權無果
一、偷梁換柱,父親換成兒子做手術,兒子拿病人做實驗品
1999年8月15日,烏蘭察布市集寧區自來水公司職工何瑞生,因左前臂外傷,到烏蘭察布市中心醫院骨科住院治療。責任醫生王成禮、王永勝查體后,診斷結論為 :“屈肌腱、毛細血管斷了,全部做吻合術,手術醫師王成禮。”
沒想到,入手術室后,手術醫師由王成禮換成了王永勝。
王永勝何許人也?他是王成禮的兒子。
王永勝是個實習醫生,術中錯誤地割斷了何瑞生的尺動脈血管,然后悄悄做了結扎術。
這下,何瑞生的病不僅未治好,反而加重了病情,只好去多家醫院繼續就醫。
很快,王成禮兒子的馬腳露了——別的醫院查出“動脈血管斷裂、結扎,傷口感染未予,需植皮”,“由于缺乏早期功能鍛煉,肌腱已經嚴重粘連壞死,神經完全病損,大小魚際萎縮、手內在肌麻痹,需兩次肌腱移植手術也恢復不了原樣,只能緩減”。結論是:終生殘疾。
發生糾紛后,病人家屬找王成禮,質問王成禮:“你們治不了我兒子的病,為啥不早告訴我?”王成禮說:“我就沒那個本事,我就接不了,烏盟地區醫院水平就是低的么。你當時去了北京,就不用你說這些話了。”
王成禮父子明知其院醫療水平所限,不具備該項手術的醫療條件,卻不真言相告,也不讓轉院,結果將何瑞生左手活活致殘。
可恨的是,王成禮私自決定讓兒子王永勝給何瑞生做手術,意在讓兒子練手!于是,何瑞生就成了人體試驗品。
二、篡改術前病歷,為手術中發生的錯誤做鋪墊
在術前查體后,王成禮明確告知病人家屬:只是“肌腱、毛細血管斷了,全部給做吻合術,手術醫師是王成禮”
當兒子王永勝叫病人家屬在術前病歷上簽字時,家屬發現術前診斷卻變成了:“屈肌腱斷裂、神經、血管損傷。”擬行手術是:“肌腱吻合,神經血管探查。”
病人家屬就問:你爸說全部做吻合術,咋又成探查呢?
兒子王永勝說:吻合、探查一回事(其實,根本不是一回事)。現在只是懷疑神經分支斷了,但不確切。我院沒有檢查神經的設備。這神經究竟斷沒斷也不清楚,所以得先探查,看神經到底斷沒斷。現在雖已知毛細血管斷了,可又不知斷了幾根,也得先探查看到底斷了幾根,然后再全部做吻合術。
術前簽字的病歷表上還有:術中、術后可能發生副損傷,比如血管神經的損傷、術后感染,術后肌腱粘連、術后血管栓塞。
家屬當時就問:這么一個小手術會出現這么多問題嗎?
兒子王永勝說:不會。但凡是做手術的病人,我們要求都按這個格式寫。
家屬相信了醫院,簽了字,同意手術。
誰知道,這是王永勝精心設計的陰謀!是王永勝拿病人做人體試驗時,一旦術中誤傷神經血管,就以此為由推卸責任的擋箭牌。
專家事后告訴病人家屬:依據王成禮的學識,副主任醫師,有從事骨科臨床工作30余年的經歷,接診時他完全可以查出神經究竟斷沒斷,而不應只是懷疑。再者,大夫有防止、避免、注意、預見、預防意外情況并發癥及危險性的義務,還有手術中防止危險的義務,主要避免出現人為的危險或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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