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投訴昆山第二人民醫院
投訴日期:2011-05-24 投訴地區:江蘇省 投訴人:周女士
本人由于2011年5月22日下午12點45分左右騎電瓶車與面包車發生小車禍,左腳當時不能動了。隨即就撥打了110電話,后110幫忙聯系120急救中心,120車子把我隨即送入昆山第二人民醫院(原玉山醫院),到醫院后送入急診室,當時有位穿一套綠色工作服的(50歲左右的老頭)把我推到拍X光的地方,拍完后又把我推到急診室,等待片子出來,當時我的腳受傷了,我母親幫我把鞋子里拎在手里,他當時說“把鞋子放在我躺的車子下面,不會丟的”,我媽就照他的話做了(我們也相信醫院的服務)。片子出來后,幸好骨頭沒事,醫生處理了傷口,開了藥,讓我隨即出院,也是那位老頭推我到門口,我們打的,隨后就上了車,回家后發現鞋子沒有了,隨即打醫院急診室電話,打了好久也沒有人接,吃晚飯的時候終于有人接,我們說明了情況后,那位好心人說他跟那個老頭是同事關系,說他下班了。幫忙聯系了,可是那個老頭的手機剛好聽機了。說那個老頭叫“明良”。還告訴我們他明天5點30上班,于是我們就到5點30分打了急診室的電話,打到11點鐘,就有一個女的接了電話,態度十分差,我們剛說明來意,她就把電話掛了。當我們住院掏錢的時候,什么態度都是好了,一出院,就360度大轉彎了。對該院的服務態度敢到質疑。那雙鞋子是我老公送我的第一件禮物,很有紀念意義的,不是鞋子的本身的價值,而是人與人之間的情誼。
鞋子特征:深蘭色鞋面,白色鞋帶,9成新,有白色耐克標志。
醫院有關領導看到此篇,務必請幫忙處理一下,有意會向高一級投訴!本人聯系電話:18913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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