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貨物寄回商家,石沉大海
投訴日期:2013-03-02 投訴地區:江蘇省 投訴人:崔先生
2012年8月19收到貨物1799元40盒 走的是ems 貨到付款,發現包裝比較粗劣,并且商品上寫著保健品,國家藥品法明文規定保健品不能算藥瓶,不能以治療為名義出售,打客服電話告知可以治療還說是藥品,02133328233 02133328222客服電話,商品上沒有正規的藥監條碼,使用后出現潰爛現象,并發燒,聯系商家02133328233說要詢問商家,需要20天的流程,20天后有告知還要等1個月,一直在推諉此事,最后才答復郵寄回去,郵寄地址是:江蘇省昆山市合興路318號【此地址為昆山當地郵局地址】肖志施【轉30】收,電話:1391573xxxx[此電話后來就打不通了】商品重2.55千克,走圓通快遞,快遞單號2692214127 十天后銷售才告知收到貨,還稱商品不對什么的, 需要核實,又過了兩天打電話稱可以換其他的藥品或者退錢。不過退錢只能退1000元。我們不認可,再打電話就是無法接通或者無人接聽,微博反映昆山派出所,那邊一直沒有答復。請盡快核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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