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藥店的負責醫師硬性要求多買藥才給賣
投訴日期:2013-03-18 投訴地區:上海市 投訴人:左女士
本人3月18日下午四時左右在匯豐大藥房柳州路店購藥,自帶中藥藥方,藥方是我公公給的,調理身體用的(我公公是老中醫)。在排隊等待時已詢問過其中工作人員單子上的藥材只有一味藥沒有,當時我前面還有一個買的,有一個藥店的負責人在與買藥的人交談。
大概意思是 那個人的藥不是上海醫院醫生開的藥方是北京醫院醫生開的所以不準抓,但是他們可以破例幫忙抓藥,不過要求那個人一次性要抓20付藥,可是那個人只要8付,最后那個負責人說最少抓14付,那個人沒辦法只好同意了。
然后輪到我的時候,那個負責人先是看了一下藥單說很多藥都沒有,我說工作人員已經說了只有一味藥沒有,而且那味藥沒有也沒有關系 。后來她說她要仔細看一下,最后看了一下說,不是醫生開的藥單不給抓 ,不過要抓也是可以的,需要每味藥至少抓1兩(藥單上是每味藥10克,共三付),然后我考慮一下問她能不能幫我把1兩都分成5份,相當于抓 5 付藥 ,也就滿足了她的 1兩要求 。誰知后來她反悔了說 如果這樣的話 ,那就至少抓10付藥 。而且還特意交代收銀的小姑娘說 ,如果我不抓10份以上就不給我抓藥 。然后轉身就回內屋了。
我個人覺得藥店如果說不是醫生開的藥不給抓,我能理解,這可能是國家規定。但是為什么最后還說可以幫忙,必須多抓那么多付藥呢 。前面那個人是沒有辦法才抓那么多 ,我只是調理身體所以后來沒抓了 ,我公公說還是從家里寄給我 。
這種藥店無非就是拿著國家的規定來給自己來謀取利益,讓我們這些客戶花很多不必要的錢去消費,那么多藥抓回家能干嘛,又不能當飯吃 。而且藥店這種服務態度也不行,一看麻煩的事情就讓上面加籌碼,之前的說好的又不算數 。
雖然我沒有證據 ,但是如果政府真的關心我們這些小百姓,就可以拿非醫生開的一個藥方去那個藥店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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