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訂購的普陀區香溢花城美格菲健身會所的健身卡2年制的。花費3200元。
現由于我工作調度原因,將前去大連工作。
故這張2年制的健身卡有意轉讓給我婆婆使用,但健身中心一度強調總公司要收取600元的轉讓費。
我個人認為這是非常不合理的,據我了解下來普陀區香溢花城美格菲健身會所是加盟上海美格菲健身中心有限公司的,并且轉讓費有認識付了500.為何我卻要支付600元,并且合同上并沒有明確寫出,轉讓費是明碼標價的600元。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消費者與健身中心自服務合同訂立之日起,消費者與健身中心的債權債務關系正式確立。消費者享有在健身中心使用場館、得到專業指導的權利,健身中心負有向消費者提供健身相關服務的義務。當消費者將健身卡轉讓給其他消費者時,根據《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健身俱樂部和會員之間的協議是一種合約關系,健身卡是否可以轉讓,以及健身卡轉讓費的收取,還要看是否符合雙方協議規定。如果健身中心不允許轉讓或收取巨額的轉卡費,就是典型的“霸王條款”,已經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因為,持卡人辦理會員卡后,就有享受服務的權利,這其中就包括持卡人把卡轉讓的權利。健身中心作為義務人,只需按照權利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服務。
用戶轉讓健身卡商家索要轉讓費 是一種不平等條款!
我希望通過相關執法部門出面協商,600元轉讓費,對我工薪階層實屬價額太高,不為難大家,我愿意出100元轉讓費,作為上海美格菲健身中心有限公司為我更改客戶信息資料的費用。
上海美格菲健身中心有限公司聯系電話 5830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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