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6月23去店里做足部護理,進店后在店主的介紹下治療灰指甲,我本身是左腳大拇指有灰指甲平時不癢不痛只是不美觀,店家說會傳染就十個腳趾一起做,分別于0623/0625/0627/0629/0701去店里治療共五次,從第二次開始有點癢沒在意,第三次開始很癢很痛,跟店家提出啦,店家給我上了些殺菌的藥水,上完藥回去的路上疼癢難耐,第四次去的時候又跟店家反應特別難受,她就給了我一瓶藍色殺菌的藥水回家用,依然沒有改善,第五次去的時候提出停藥,上藥后她讓我第二天拆掉創口貼,緩兩天,回去后自然疼癢難耐,拆了藥還是癢到崩潰,自己用鹽水泡腳緩解,后面感覺不行嚴重影響到工作生活,半夜都癢醒,就去人民醫院看了說是藥物過敏啦,不建議再用藥,給我開了些內服的藥到這兩天已經好的差不多啦。詢問店家處理意見,說下次給我換藥水,我不同意,她還是堅持讓我去店里,讓我相信她用藥水,我接受不啦我不會再相信了,也不想再折騰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