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機(13974850189)于2009年8月20日中午收到一條信息,說為我辦理了上網流量5元包月業務,并且留下了一個單位名稱(長沙移動芙蓉區分公司業務發展中心)手機號碼:15173110086,隨后我撥打該電話,說已經給我辦理了此業務。我又撥了10086投訴電話,客服人員告訴我于2009年8月19日上午辦理了此業務。我感覺很納悶,我未持身份證去營業廳辦理該業務,也沒有在網上營業廳辦理此業務。作為移動公司未經得消費者允許的情況下辦理額外增加費用的數據業務,對消費者權利不顧,強行將業務施加給消費者,此行為已經侵犯了消費者合法的權利。 根據本人調查,湖南移動經常會出現類似的差錯(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難得每次解釋都是不小心嗎?)我作為中國質量萬里行社會質量監督員(監督員證件編號:SZHN315003)有責任與義務將此維權到底,包括訴訟與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