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10月份,我在聯通的一個銷售卡號的網點(其代理點)購買了一個聯通手機號,并選擇了一個資費標準,當時我認真的詢問了其資費標準,并認真看了代理點提供的選號單上面的文字描述,得知了基本的資費標準,其中有一個免費兩個月的眩鈴服務,在當場詢問并查看其書面資費標準確為免費服務后,我交費并開始使用此手機號。 進入2010年1月份后,在1月2-3日,我查詢自己的話費時發現比較多,于是 我咨詢聯通的10010客服人員,得知,其中有5元的眩鈴收費,這讓我感覺莫名其妙,我再次咨詢并投訴這個問題,希望得到合理解釋,其公司接到我投訴后幾天,也陸續給我做了一些解釋和說明:諸如 是我當時不了解不知道免費兩個月后還是要收費,如果不想被收費需要發送短信來取消等解釋,這讓我感覺不滿意;因為我當時我在購買的時候并沒有被告知這些。所以我不再繼續向他們投訴以求解決,而向貴網反映此問題,希望能通過貴網得到公正公開的解決。 我不知道還有沒有人遭遇我這樣的情況(這個問題可以做一個調查),但是有幾點我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不公平對待,其一:知情權被模糊和忽略,聯通在眩鈴的免費試用后要收費這方面沒有向客戶明確解釋 ,以確保客戶知曉這種附加項目收費 其二:在受理后處理方式簡單,沒有道歉,只是簡單退了一月份的收費于此,我希望聯通公司第一,能以負責的態度重新給我解釋,也希望聽到他們的道歉 第二,我希望聯通公司根據我這個個案做一個普遍的調查,看我這個問題是否也在其他一部分消費者身上發生,以改進業務流程,尤其是代理點業務辦理中增值消費的揭示問題,做到在讓人敏感的增值消費方面讓消費者明明白白,并在有一定影響的公共媒體上就這一問題和調查結果做一解釋。當然如果聯通不愿意做此調查,這件事情民間也有民間的調查方式,我希望看到聯通作為一個大公司的負責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