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順豐快遞未按約定時效送貨造成客戶拒簽,要求退回運費和貨物,并賠償損失
投訴日期:2011-11-16 投訴地區:北京市 投訴人:郭先生
11月12日早上9點打順豐快遞取件,10點多過來取件,11點多他們出車到了市區,但是下午遲遲不送貨。17點半左右客戶來催件,因為18點客戶要用到這個貨物,如果不能到達就只能拒簽。我們給順豐客服4008111111打了好多電話催件,他們也未能協調清楚。直到了18點半左右客戶已經不等了,向我們申請了退款,并說拒簽該快件。我們給順豐繼續打了很多電話,他們終于答應現在去送貨,我們說只要客戶順利簽收大家都安心。結果到了19點多才派送到客戶處,已經錯過客戶要參加的活動,因此拒簽。客戶向我們抱怨,并投訴了我們。我們要求順豐將我們的快件退回,并返還因為時效承諾違約造成的運費。結果順豐一再推托,已經過去了很多天了,沒有任何答復。同城快件,一早發貨,收了15元快遞費,結果就這種時效和服務質量,太令人生氣和失望。而且因為是急件,我們在快遞單上備注了務必于下午6點前派送到,你們快遞員收了這個快件,就代表認可并承諾了這種服務合同。你們到不了就是違約,為什么一再推托??如果不是急件,我們何必花一倍多的錢走你們順豐??強烈投訴順豐這種無恥的行徑,并追加由于溝通產生的電話費10元,耽擱我們生意和銷售導致的損失20元。連同15元快遞費,一并返還!!
贊助商鏈接
消費者評論
已有10消費者評論,點擊查看
請自覺遵守互聯網相關的政策法規,嚴禁發布色情、暴力、反動的言論。







用戶名:
密碼: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