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韻達快遞寄丟手機
投訴日期:2012-02-05 投訴地區:寧夏區 投訴人:王先生
我2011年12月份郵購了一個天星1200手機,刷系統后出現問題,商家要我郵回售后服務,重刷系統,當時臨近過年,只有韻達快遞接受電子產品快遞發貨,其它快遞包括ems都不接收電子產品發貨,我只好發韻達快遞,當時業務員開箱檢查貨物并重新打包發貨。過了一個禮拜,我上網查詢,快件到了蘭州分公司,便沒有信息,過了幾天,查詢還是那樣,我到韻達快遞中寧縣分公司查詢,業務員說查到了通知我,年前我去了多次,均沒有信息。過年上班幾天后,我再去,業務員竟然忘記了這件事。后來告訴我,蘭州分公司說沒收到貨他們也沒辦。我當時很生氣,告訴他們和蘭州分公司協調是他們之間的事,我的事該如何處理應該有個說法,因為時間都過去2個月了,最后快遞公司業務員說過一個禮拜給我答復,今天,業務員告訴我,東西找不到了,只賠郵費5倍,也就是70元,因為我沒有保價,我沒有同意,業務員說他只是給我解決問題,如不同意,到公司看合同條款。她哪是給我解決問題,完全是在給我通知我結果。
我的手機手機12月23日淘寶上買的,有記錄截圖。
我的韻達快件號:1000102973640,沒收到有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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