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順豐弄丟快遞不賠
投訴日期:2012-02-06 投訴地區(qū):廣東省 投訴人:張女士
2011年11月四日 發(fā)出HTC 手機(jī)一臺 退回單號為 701007118370 價值2480 快遞單子上面明碼寫的很清楚代收的金額 到對方收件人由于資金不足沒有簽收,當(dāng)手機(jī)原路退回打開包裝只有一個空的包裝 什么東西都沒有了 我交寄給快遞公司的時候 包括主機(jī)和所有配件 回來竟然給我一個空盒子 直接拒簽之后 聯(lián)系順豐索賠 順豐告之沒有保價 只能陪40% 1000多一點 順豐的工作人員很明顯的就可以看到快遞單子上的商品價值和是否保價 而且這途中只經(jīng)過了順豐工作人員的手 回來丟了就賠1000塊錢?這樣順豐速遞 還有沒有一點誠信可在了?看到?jīng)]有保價的商品 看到商品的價值 就可以直接理智氣壯的拿走了 賠40% 甚至更低的價錢嗎?當(dāng)我提出找媒體出面來解決這個問題 順豐理賠的工作人員 竟然惡狠狠的告訴我 你要是要找媒體最多就賠給你200塊錢 這個是順豐速遞嗎?怎么會做出讓人這么寒心的問題?
要求順豐速遞全額賠償并且為威脅的事情做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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