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運送途中偷竊包裹內手機
2012-03-12 16:16 廣東省 郭先生
本人于2012年1月31日16時左右親自前往廣州申通西朗點發了一臺HTC手機,并由該點業務員驗貨封裝后再離開。該手機為前一日淘寶網購后的七天無理由退貨,實際退貨原因也簡單,已截圖付在附件中。
經過兩日,本人查詢到申通官網的查件頁面中,連續兩天該件被當做疑難件掃描,并提示我咨詢客服。當我于2月3日早9時咨詢客服時,收到的反饋是賣家當面拆封,發現郵件為空盒,因此拒收。然后客服讓我聯系發貨點核對查證。我馬上又前往發貨點(廣州申通西朗點),經核實,是為經過申通中轉站時被人調包了,即偷了,剩下個空盒子。因此,工作人員建議我向申通公司提出索賠申請。
在此,我作為申通的長期客戶,對該次惡性事件表示強烈的譴責,并保留一切追查投訴權利。撇去本人誤工誤時的損失,現向申通公司提出全額索賠申請,總額為人民幣1558元整。該金額即為淘寶商家應退給我的金額。
本事件于今年2月1日發生,至今已有一個多月,其中與申通溝通的結果如下:
申通認為這是意外,我又沒有買保,公司條款里這種情況只應賠償運費的五倍,即50元。然而又照顧到該件涉及金額較大,欲賠500元了事。
我堅持這是人為的,惡劣的,可預計可控制的盜竊行為,業務員在知道貨物有丟失風險的情況下,還不提醒我買保險,然而內部人員將貨物調包了,不管是否同一個業務員所做,主要事件負責人應該是申通公司,應該完全承擔我的各項損失。
然而,我出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初衷,在談判中共退讓了兩次,一次1300元,再退1200元,申通最終一口咬定800元,再多一分也不行,投訴報案隨便,但800也別想要了。
鑒于申通這種態度,我忍無可忍。對于賠償的態度,處理的效率,還是索賠這件事來說,都值得投訴到底并公之于眾,這已經不是多少錢的問題了,而是他們根本沒有把我當做苦主,甚至一名客戶看待。必須將這件事公開并賠償我的全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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