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月28日用信豐快遞,單號為:139396891832,從深圳發到廣州黃埔區寄了一臺瑞士進口打包機,附帶一塊博世電池,價值20000多,3月1日的時候,南山南油分點打電話來告訴你寄丟了,找不到了,說公司會賠償。今天3月12日告訴我賠償結果,確說賠800元,連我同時包裝里面一塊電池的成本都不夠。叫我怎么能接受。主要是我還有一臺價值30000多的機器壓在客戶那里,客戶要是不還給我,我得賠30000進去,天理何在呀,,信豐真是太黑了心了,找到他們弄丟我快遞的員工,卻說:現在快遞行業丟件是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太正常不過了,找到信豐總部,回答卻說:找我們上面鄰導誰都沒用,只能是這個結果。投訴無門,中國的快遞行業真賺錢。。隨便弄丟幾個件,都可以賺不少。。。中國的快遞行業怎么沒人管呢?我應該怎么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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