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2月中旬,通過圓通快遞公司北師大站寄出一部手機,型號為索愛U1。原本是寄往湖北省,但被圓通錯發至浙江金華,只好重新發貨,但自杭州寄回北京的途中,快遞人員發現手機丟失,至今仍未找到。由于手機沒有注明保價,因此,公司方面,提出賠償300元。但這與手機的實際價值相差太遠。手機是于一年之前花了3000余元買的,在今天市場價格也仍然值1800多元。而且手機里有大量個人資料,資料丟失帶來巨大的麻煩。圓通公司這種工作極度不負責任,賠償極度不合理的行為對我在精神上和物質上都造成了極大的損失,因此,我提請申訴。我迫切希望能得到一個合理的說法和公正賠償。另據,圓通公司透露,在同一批來自北師大的包裹中丟失了四部手機。這一問題不容忽視,如果圓通再這樣下去,會有更多無辜的顧客的利益受到損害。 我之前向國家郵政局投訴,可是問題根本沒有得到解決,300元的賠償我實在無法接受,因為我再次向315投訴。急切期待你們的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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