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反映材料
投訴日期:2012-03-28 投訴地區:河南省 投訴人:周先生
反映材料
反映人:王翠萍,女,78歲,漢族,農民,住永城市黃口鄉頓橋村張彭莊組。
反映人兄長王文珠,系在民政部門按抗日時期領取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長期由反映人贍養,其于2011年農歷11月28日去逝,F就民政部門違法執法,及王自由搶占宅基一事向上級領導給予反映,請各位領導給予關注,并給予解決。
反映人兄長王文珠參加過抗日戰爭、解放戰爭及抗美援朝,由于其是炮兵,戰斗中耳朵被振聾,右眼受傷致盲,為了國家利益,轉業回到家里,由于其身上多處負傷,喪失了勞動能力,國家為了照頤我兄長,給其列為優撫對象,并列為農村五堡戶,但其一直在我家生活,我照看兄長二十余年。我兄長在2011年農歷11月28日去逝,臨終一再囑咐想留個尸身和戰友們去團聚。我遵照其遺愿,和幾個親人找到了黃口鄉民政所長劉峰,向他聲明要土葬革命烈士的事,并詢問喪葬事宜,其答復說:“沒有喪葬費,火化可以領半年工資,不火化沒有”,我們又問:“不火化可以埋葬不!”他說:“你家里有林地怎么不可以埋”。我們回來后,就按其遺愿把我兄長埋在了自家林地里,埋葬時,民政所長也來到現場,并送花圈以示哀悼。由于當時埋葬時本家四伏的侄子王自由無理取鬧,,黃口派出所還派出民警到現場維持秩序,并在村委的協助下,將烈士入土下葬。由于王自由想霸占我家宅子,就不懷好意向上舉報說是土葬了,而民政所長不分清事實,領著所謂的執法隊將我兄長的棺木扒出,并且用抓鉤將尸體勾出,其情景殘不忍睹,一個為革命出生入死的老革命,竟然是這樣的下場,這難道就是如今的和諧社會嗎?且尸體火化后,骨灰盒都不讓我們領走,并且還要罰款3000元,這是什么政策,請領導能夠對我的反映緊急過問,讓抗日老兵能夠安息,否則,我將向上級領導討個說法。
另,我兄長死后,其宅基地和老林地都被本家四伏的侄子王自由搶占,我們多次向鄉里反映,但鄉領導推諉不處理,對王自由的違法行為不聞不問,甚至放縱,致使王自由更加囂張,對反映人經常威嚇,請求上級領導依法打擊王自由的違法行為。
綜上,反映人兄長王文珠是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的軍人,去世后向鄉民政部門進行了報告,并且按照其遺愿進行了埋葬,而民政部門野蠻執法,讓群眾心寒,讓烈士心寒,讓千百萬為國捐軀的革命前輩們心寒,因此,請各位領導依法為民做主,對民政部門的違法給予處理。讓抗日老戰士的骨灰早日回家,入土為安。另請求領導對王自由搶占我們宅基地的事情給予處理,依法打擊王自由的違法行為,把搶占土地歸還,否則,反映人將依法向上級進行反映。
此致
上級領導
反映人:王翠萍
二0一二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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