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珍茗金龍水公司的送水時間遠遠超過承諾的時間
投訴日期:2012-04-18 投訴地區:云南省 投訴人:盧先生
2012年4月17日下午19點左右打電話給珍茗金龍水公司訂了一桶山泉水,承諾39分鐘之內送到,差不多過了1小時,珍茗金龍水公司給我這邊打了個電話,說有事,需要晚點才能送到,然后一直到2012年4月18日上午9點我出門都沒送水上門。2012年4月18日下午16點50左右,我再次打電話訂水,還是承諾我39分鐘之內送到,我等了差不多1個半小時,大約是2012年4月18日下午18點20,再次打電話訂水,然后19點20左右才送水上門。
我提出讓他們給我個解釋,為什么承諾39分鐘之內送到的水,變成24小時送到,并且我連續打了3次電話。他們老板卻反過來質問我為什么訂了水不在家等?我告訴他訂水后我就一直沒出門,等著送水。他卻咬定是我出門導致水送不到。我僅僅是需要他給個解釋而已,不解釋也算了,還把責任推卸到我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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