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合同詐騙
投訴日期:2012-05-11 投訴地區:安徽省 投訴人:金先生
報2012年月2月的一天,我妻子從電視里看到記者和專家對一個柴草環保節能灶明人進行采訪。妻子覺得產品適合家鄉農村使用,再者打工也只能維持生活,并不能給家庭帶來富裕。于是讓我找到這家廠家做他們的代理商。由于妻子不識字,也沒看到節目的開頭。說不上來發明人和公司名稱。我只好在網上查找“柴草神灶”的相關信息。一找就找到了“中農利民(北京)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的產品網站。拿起電話撥打了01082894892話,接電話的是一個自稱姓“姜”的男人接的電話,我咨詢了產品的質量和價格,他給了我滿意的答復。為了了解更多再次撥打他們公司另一部電話,是個女孩接的,然后將電話轉讓給了一個姓張的經理。當我問到產品進價和銷售指導價時,他的回答是每臺100元至600元。銷售指導價為每臺最高1800元。并邀請我實地考察。一個打工者能找到如此高利潤產品能不動心嗎?于是咨詢了考察期間的差旅費用時,她答應除飛機票不能報銷外,其它的交通票據都能在簽定合同后報銷。于4月18日乘坐動車于當日晚上8點到達了北京。中途這位張經理還給我發過短信詢問我到了什么地方了。大約晚上9點派來了一輛車將送到了旅館(住宿費是我自己出的)。次日早上9點半將我接到了他們所謂的公司(海淀區國際科技創業園1幢樓405室。我便找張經理,他們的人說“張經理不在,出差去了”。后來是一個叫來了鄧經理接待了我。當即試燒產品給我看,就在這時來了至少有兩幫人,有一女兩男。回想當初想起來似乎來的兩幫人就是他們的托。記得有個女在看我們燒的同事產品時,有這么一出。我問她哪里的,她回答山東的。那人在看,公司來了一個人對他說“你就不用看了,要看等下重新再燒給你看好了”。安理說兩個客人同時看不是給他們省時又省事嗎?我問鄧經理:“你們哪些地方有點,能不能把他們電話給我打過去問下”,他們給了我兩個電話,說一個是湖北的,另一個是山東的,所謂的湖北電話是無法顯示所在地,山東的電話顯示是濟南市,濟南市好象不適合用這種農村用燒柴產品呀?況且接電話的人聽得出完全是北京方言。鄧中華說如果今天簽合同代理費可以少點,他說是3.8的可以2.8萬給我。我說如果1.8萬可以考慮簽了。經鄧經理電話請示后同意以縣級代理1.8萬的價格和我簽了合同。同時對他們說明我是在溫州,貨到站祁門,接我傳真通知后按傎單發貨(20臺)。4月23日通知對方發貨,等4月30日下午才收到貨,到貨只有10臺樣品機,進的10臺沒有發給我,于是當即向對方討要說法,沒想到對方說沒一次發貨的原因是車票報銷不了。我說報不了就算了,將代理費和進貨款退給我就行了,對方說憑什么要退代理費?我說:“你們已經違反合同的第6條第3款---甲方無故終止對乙方供貨”。并對對方說不要再給我發貨。在這之前我方還為儲存貨物租下倉庫現有憑證在證據附件里。清點結果網站上寫的宣傳海報,產品合格證統一服裝,廣告光盤是一樣沒有。只有少量傳單和一張未蓋公章的授權書。這時我已經隱約感覺到有些不對勁,事已至此也只好先去推薦產品,看看產品怎么樣。第二天帶上4臺機子去所在地鎮上,首先對鄉親們說這是節能環保新產品,省柴無煙。當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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