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郵政局金田花苑郵政所強制消費
2012-05-28 16:00 廣東省 趙先生
我于2012年5月16日在廣州市郵政局金田花園郵政所郵寄被子衣物,當時我已用塑料編織袋包裝好,誰知郵政所員工說編織袋不能郵寄,必須要用他們的紙箱包裝才能郵寄。此衣物系我用此編織袋從北京寄到廣州的,不知為何,同樣的衣物同樣的包裝,卻不能從廣州寄出,在與11185工作人員溝通未果后無奈花50元錢買了4個紙箱。 豈料服務人員繼續強制消費。我要求寄普通包裹,工作人員卻說,快遞包裹就是普通包裹,說他們這里,最普通的就是這個了。我作為消費者不明真相,以為真的是普通包裹,結果等打包好,結算的時候,竟然報出了300元的價格,這原本用普通包裹只需要不到一百元,現在由于工作人員的蒙騙,使我多花了200多元,我表示不能接受。請予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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