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銳麗100健身霸王合同
投訴日期:2012-06-17 投訴地區:北京市 投訴人:宋女士
我于2011年5月6日在銳麗100辦了一張1600元的健身次卡,共100次,合同上規定期限只有一年,到2012年6月15日已到期,可卡里還剩85次沒用完,如今不能去健身了,找店長協商,他說合同上的規定到期就作廢了,不能延期。請問一年期限合理嗎?這不就是霸王合同嗎?我的卡能否延期呢?盼回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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