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派件失職。造成丟失
2012-06-25 16:26 北京市 徐先生
我于6月13日通過申通快遞寄往北京市海淀區成府路298號方正大廈的包裹,運單號為568002645885。系統跟蹤記錄顯示于6月15日下午簽收。簽收人為草簽。但是客戶向我反映,她本人并沒有收到我寄出的包裹。申通派件員也從未通過訂單上面留的手機號聯系過她。為此我撥打了申通成府路地區的負責人的電話。未曾想他們態度惡劣。顯得極其不耐煩,借口說把包裹交給客戶所在公司的同事。但卻執意不肯提供當時簽收的底單。也并不積極配合來查詢此件是否丟失。無奈之下。客戶只得逐一詢問公司的同事。證實未曾有人代收過此包裹,申通這種欺騙消費者。和不負責任的服務態度實在需要整頓!更加令人不能接受的是,關于丟件的賠償問題,申通的客服態度囂張,說只負責快遞費的3-5倍。說已經簽收的丟件不是他們的責任。也就是說,丟失了580元的東西,他們只需要賠償30-50元。他們隨意的把件交給一個陌生人簽收而非收件人本人,難道是我們消費者的責任嗎?如果說,郵件是由于運輸過程中造成的遺失或者損壞。這個賠償我個人是可以接受的。因為這是不可避免的。誰也不想。但是人為控制不了。但是此次事件完全是由于申通的派件員失職而缺少基本的職業道德和操守造成的。在未聯絡收件人。未經收件人許可。隨意將包裹交與他們簽收。人為刻意造成,屬于人為因素。申通應該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的。后經我了解。類似情況,不聯系收件本人,隨意將包裹交由他們代簽的現象在申通公司屢見不鮮。為了凈化快遞行業。我希望相關部門對申通這種行為予以曝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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