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郵政加盟中心退還加盟費
2012-07-04 17:57 福建省 陳先生
本人于2008年申請加入郵政便民服務站網點,交了2880元加盟金,期限五年,期間郵政員工承諾600米范圍之內只設一家網點,直到今天2012年在本人網點范圍之內已另設多家,并且最近一家不足兩百米,嚴重損害本人利益,特此投訴!重點有二:1, 2880元加盟費是否合理? 2,網點布局嚴重不合理,且損害本人利益。
特此要求退出加盟,退還加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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