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價格欺詐,不如實告知消費者
投訴日期:2012-07-18 投訴地區:北京市 投訴人:蘇女士
7月13日,我的盆友從文具店買了本子要寄給我,我致電順豐客服4008111111詢問從臺灣寄到北京,北京收件人付款的運費,順豐客服回答是約合人民幣33元。于是我讓朋友發順豐到付(收件人付款)。7月16日,我朋友發出順豐快件,并且和收件員說明,此快件內容物品是本子,購自文具店,用途是送給朋友。我在北京再次致電順豐客服確認自臺灣寄到北京的運費,重量300g,到付多少錢,順豐客服再次回復是約合人民幣33元。7月16日,我得知快遞單號后,致電順豐客服查詢快遞價格,客服告知運費是76元。與之前告知的33元翻了兩倍還多,客服的解釋是:此件快遞按照“特殊貨品”寄送,所以價格與常規價格不同。我在電話中向順豐客服說明,此件是重量為300g的紙制品,是朋友送給我的。順豐客服說臺灣寄過來的快件,如果是采購自網絡,費用就不是33元500g的價格。但是這一點,之前消費者多次咨詢順豐客服,順豐客服均沒有做出告知,只說首重是33元500g。
順豐客服說會與臺灣同事核實,之后就沒有再做回復。但是寄件人作為我的朋友,告訴我,她已向順豐臺灣客服說明她在寄件的時候與順豐快遞員表示,此物品購自文具店,用途送給朋友,并非網絡采購,并非用于網絡用途。
順豐官網的快遞費用頁面http://www.sf-express.com/opencms/tw/tc/download/TW_xChi_Tx201207.pdf
1.北京順豐客服告訴消費者,臺灣寄至北京的快件,重量500g以內的運費是33-35元人民幣。消費者在順豐官方網站上面查詢到的價格也是約合33-35元人民幣。于是消費者選擇順豐。但是順豐要收取76元人民幣!與之前報價相差2倍多,那么之前的報價是否應屬于價格欺騙??
2.作為消費者,我多次致電順豐,反復確認臺灣寄至北京的運費標準,且多次問到“是否有雙重標準”?順豐客服告訴消費者的費用依舊是33-35元人民幣。沒有做到如實告知消費者。
3.寄件人說明過此物品的購自文具店,用途是送朋友,但是順豐依然按照特殊物品計費。屬于霸王條款啊。
以上,希望相關部門作出處理,尤其是順豐快遞不將資費標準如實告知消費者的欺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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