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快遞損壞,韻達推脫責任,處理緩慢且不合理
投訴日期:2012-07-18 投訴地區:浙江省 投訴人:周先生
本人是收件人也是寄件人,從學校里寄了一只皮箱和一套臺式電腦(包括主機、顯示器和音響等),快遞單號分別為1200523968005和1200523968007。收到快遞時感覺有異樣,于是想先檢查下,發現音響表面撞擊破損,內部已損壞;主機已撞擊變形;皮箱也已破裂損壞,這些快遞員也可以證明。投訴韻達快遞總部,處理緩慢且推卸責任!6月9日寄出,大概6月11號收到,韻達推脫一個多月,最后投訴國家郵政局才打電話過來處理,提出兩份快遞賠償加起來才170元,遠遠不夠賠付我任何一個物件的價值!這樣的快遞行業!這樣的服務態度!這樣的處理結果!叫人怎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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