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銷售假貨
投訴日期:2012-08-02 投訴地區:上海市 投訴人:張女士
7月底不法份子通過電話傳銷,銷售一款“辛亥革命100周年紀念幣”,電話中說是因為我購買了某某商品后,而該商品公司辦的一款對銷費者的優惠活動。禮品價值500多元,貨到付款,我只需付258元。里面包含兩張200元的充值卡。心想反正手機都是要充話費的,而且他們說也有收藏價值,一想也就訂了一套。他們選用的是宅急送。快遞員是晚上送過來的,天黑了,當面是拆包看了一下,但是表面上哪會注意到充值卡會有問題,錢付了,貨簽收了。拿到家,仔細一看,里面只有一張辛亥革命100周年紀念紙幣和一個硬幣,當即就想,除去2張100元的充值卡,這東西能值300多元嗎?晚上上網一查,才知道那錢幣只值30元不到,淘寶網上的售價。然后就看充值卡,網上一查是假的,我至現在都未拆下來進行充值,因為有很多人已經上過當了,同樣的方法同樣的手段,騙的金額也不大,但是若讓這種不法份子一直生存下去,目無王法,天理不容。當晚打宅急送送件人的電話,表示貨是假貨,但快遞員卻不予理睬,說錢已交給了公司。當即打公司電話,因為時間太晚,不在工作時間,沒打的通。
次日打公司電話,先以客戶的口氣詢問他們是否可以幫我們代收貨款。他們說可以,要簽協議。我問他們簽協議我的信息可不可以對他們完全保密,他們說不行的,一定要有我們的相關信息。因為涉及到快遞員會把錢交給公司。我就又問他們錢多長時間可以給我們。他們回答說七個工作日由收款的這個快遞員打錢給我們,所以那個快遞員就說了假話。因為是電話傳銷,無憑無據,我就問他們萬一客戶簽收貨后想退貨怎么辦。他們說會聯系賣家,爭得賣家的同意后方可退貨。
快遞單上未留有地址,保有電話,打過去,開始打了不通,后來打了接了說他們是總代理,他們下面的經銷商都會留他的電話。問快遞公司要了一個電話,是空號。
宅急送收件,肯定是可以退蹤到收件的地點的,我指明是假貨,他們說他們只負責運件,不清楚真假貨。我想這也不是第一次發生,而且他們收件的營業點肯定跟那個人也比較熟悉,必竟是天天交往的,但他們卻在保密對方。
錢是小事,真的希望能夠把他們揪出來,晾出來給大家看看這種賺黑心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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