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出售商品不保修
投訴日期:2012-08-02 投訴地區:山東省 投訴人:楊先生
今年5月24日和26日,從高鴻商城(http://www.tao3c.com/index.jsp)購買“愛易思”E101藍牙耳機兩個(訂單情況見附件),現其中一臺出現故障無法使用,撥打高鴻商場電話,說網站規定產品到貨15日內出現問題他們負責,15日后找廠家負責,并要我在濟南找廠家保修。
經聯系廠家,濟南無保修點,可以找商城換貨或者寄給廠家更換。又聯系高鴻,高鴻以超出15日為由,不予處理。
國家有明確規定,產品在保修期內出現故障銷售方應免費給予維修。高鴻商城絕不能以自己內部規定來對抗國家法律、法規,嚴重侵害了消費者利益,也嚴重違背了商業道德。與同行業的京東、卓越亞馬遜相比,更是相差甚遠。
為維護消費者合法利益,要求:高鴻商城應負責給予免費維修或換貨,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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