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業務員辦理業務為對消費者闡述清楚導致損失
投訴日期:2012-08-02 投訴地區:遼寧省 投訴人:郭先生
6月29日 我妻子的去盤錦大商新瑪特逛街,看見有移動業務辦理的人員宣傳,就過去看看,業務員就簡單的介紹了業務(此項業務是5月12日開始辦理的,本項業務:從即日起繳費25元,當月返回50,之后的15個月每月返回30元,共計500元,但是每個月最低消費80元),在介紹業務時并沒有說之后的15個月每月返回30元,每個月最低消費是80元,導致我們就認為了當月繳費25就能返回50元,就辦理了,結果一個月過去之后,我們一查話費,消費80多,但是下個月我們就得繳費50元再加上移動給返回的30元才能滿足最低消費80元,其實我們每個月就消費25元左右,現在被騙辦理這個業務時每個月就得多花25元,15個月就得多花375元。我們跟10086人工服務投訴,10086業務員就讓我們去找代理業務的主管,之后這個業務主管(13998727857)跟我們聯系,她堅持認為她們的業務員無問題,就說我們沒聽明白,最后還說你原找誰找誰去!她還說這種業務辦理了就不能退了,這就是騙人的業務!那我們的損失怎么辦?誰來承擔?太讓人生氣了! 請315給我解決,我請求給我辦理的這項業務取消或者給我補差額(375元)! [手機的業務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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