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關于速爾快遞寄件丟失投訴
投訴日期:2012-08-02 投訴地區:江蘇省 投訴人:田先生
本人在2012年3月5日至4月5日期間,從速爾快遞寄出的5單貨,在沒有聯系收件人,也沒有征得收件人同意,該公司網站系統已做簽收信息,導致5單貨丟失,事后請無錫速爾公司提供快遞運單簽收單,不但沒有結果,還把無錫梅村站點給停了,收件方上門去找貨,也一直被無理由拒決.我市速爾快遞已上報該公司貨物丟失,請公司仲裁,也沒有結果,一直是無理由的故意拖延,這幾個月中,本人多次找我市速爾公司交涉,他們現在態度很強硬,不但不解決問題,還說現在快遞就這樣,丟就丟了,要賠可以,只能是運費的三倍.于是本人在郵政申訴網站申訴,得到的結果是:你好,速爾公司于7月31日回復申訴:1、此件在三個月之前發出,我司當時也已經派送,后來收件人說沒收到,三個月之后發件人才來申訴。2、此件由于我司操作不規范,在沒有征得收件人(發件人)同意的情況下,就把快件讓其他人代簽,導致快件下落不明。3、我司同意按運單條款運費的五倍賠償,此件運費是10元,我司同意按協議賠償50元,同事取消運費,但申訴人不同意,江蘇省郵政管理局申訴中心于7月31日向申訴人核實,此件丟失。您的快件沒有保價,發生丟失,要求按照實際損失賠償,我們沒有相關的法律依據進行調解,很抱歉。如您對調解結果不滿意,建議您可以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現根據相關規定,對本案作結案處理。速爾公司第二條寫的自己好像也是受害者,很輕易的沒有一點責任,面對這樣的快遞公司,這樣的服務,這樣的理念,這樣的誠信,這樣的無賴,還請消協的監管領導為我們主持公道.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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