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關于成都紅線婚戀交友中心“心相約婚介所”詐騙犯罪的報案材料
投訴日期:2012-08-05 投訴地區:四川省 投訴人:程女士
在今年7月上旬,婚介公司也不知道從哪里得知我的電話。多次接到該婚介所朱老師的誘導電話(有電話詳單作證),并且在7月15日后接到該婚介所的多次誘導短信(有手機記錄)。在該所朱老師的一再催促下,我出于禮貌,毫無防備的情況下,于7月21日獨自來到了“溫哥華廣場27樓心相約婚戀中心”,并得到了朱、田等人的接待。在不到三個小時的接待過程中,夸大其詞和各種承諾,什么“不滿意三天又介紹”;對方是軍官,公務員等等;誘導我交納了其紅線婚戀中心的所謂優惠的鉑金會員費八千元(8000元)。隨后又叫了一個完全不符合要求的男士來忽悠我。在那時,我瞬間發現上當受騙。由于我獨自一人,又是個女性,又是個外來戶。考慮到勢單力薄,我帶著顧慮回到了家。到家后,多次打電話于其溝通。婚介所總以“忙”,“有事”搪塞了事。還承諾“每三天介紹或推薦一人”。。但自那天起到7月30日前(我24小時都開機,從沒間斷過),再也沒接到來自該婚介所的熱情主動的電話(以電話詳單為證),直到7月30日下午16點以后,收到我的“維權書”快遞后。才接到該所急促的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司法解釋: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說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并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
以上事實證明紅線婚戀交友中心“心相約婚介所”工作人員虛構和夸大其詞,隱瞞事實真相,
毫無誠信可言,以騙取高額會員費為目的,打著為孤獨老人排憂解難的幌子,利用孤寡老人害怕老來孤獨一人的心理狀態。來騙取高額會員費。讓中老年婦女的養老錢付之東流。不但沒有享受到很好的服務。反而身體和精神承受著極大的傷害。
我們都是積極響應黨的計劃生育號召,領取了獨生子女證。隨著全球的老年化。社會和政府都應該給廣大的孤寡老人一片關愛;關愛孤寡老人是中華民族上下幾千年的美德。
我懇請公安部門和政府幫我討回我的養老錢(¥8000元)!
此致
中國質量萬里行
弱勢受害人:程甘露
201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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