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欲收取不合理欠費
投訴日期:2012-08-15 投訴地區:北京市 投訴人:汪先生
申請過歌華有線,10年后搬走,未再使用,沒有申請停用或注銷。后未再使用過有線電視。2012年8月,本人搬回入住,想使用有線電視,被告知,需補交所謂欠費,并號稱曾經以短信方式每兩個月通知過欠費情況。本人從未收過該公司任何形式通知。
投訴歌華有線:1、需要明確通知客戶欠費并及時停機,尊重客戶知情權。
2、參照電信等服務商修改相應條款。
本人愿意支付最長2個月所欠的停機前服務費用。
投訴目標:歌華有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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