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中國對外友好合作服務中心欺騙顧客,拒不退款
投訴日期:2012-08-13 投訴地區:浙江省 投訴人:陳先生
本人于2011年11月19日,參加由中國對外友好合作服務中心在大學開展的暑假赴美社會實踐項目,共向該機構交款20000元整,于當年12月在武漢與美方簽訂工作,工作時間為2012.7.15~2012.10.20。
在本人于3月底去北京簽證時,到達北京在簽證前一天晚上通知本人,本人的工作時間被單方面修改為2012.7.15~2012.9.15,由于時間被單方面被縮減,后來在于該機構工作人員交涉過程中得知,他們已提前縮減工作時間,但直到簽證前一天才告知,完全的屬于欺騙。
在表明拒絕參加項目后,該機構工作人員告知我工作崗位被取消,一個月之后,突然收到美方企業的郵件,并在交涉中得知,該機構給美方的回復是,我的工作將會繼續。而在和我的交涉中,該機構表示因為本人是為美方工作,所以我必須接受時間的縮短,并且無法退款,并將責任原因推卸給本人,是我主動要求退出所以不可以退款。這和之前的解釋也十分矛盾,之前解釋因為工作在美方所以無法退款,現在解釋卻是我的原因。
最后,還在本人護照上貼上了visa。
及其的不講道理
贊助商鏈接
消費者評論
已有10消費者評論,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