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母嬰用品支付65000元,收到的貨價值5000元
投訴日期:2012-10-09 投訴地區:廣東省 投訴人:楊女士
2012年6月,一次上網,我無意間看到深圳市藍精靈投資發展公司的母嬰用品加盟網站宣傳,被網站上的各種宣傳吸引,打電話和該公司聯系加盟,按照他們的要求我以120000元/每年的價格在老家云南租了門面,給他們匯了5000元的保證金,然后他們給我設計裝修圖紙,但我感覺太差不能用,就自己設計了裝修,經過一個月,房子裝好后,我于8月3日到他們公司洽談合作事宜,他們給我做了大量的合作政策宣傳,在我猶豫不決的時候,他們說他們公司在云南還沒有市場,所以很重視和我的合作,要我同時簽兩份合同,在相關政策(深圳市藍精靈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網站上有,大家看是不是很誘人)的基礎上再給加大返點力度和返裝修費額度,當時覺得很劃算,但我的錢不夠,他們鼓動我簽合同,說先把合同簽了,剩下的可以欠著,所以當時也就沒有想太多就簽了,并向他們交了錢,他們開了收據給我后,把我帶到東莞的一個商場去選首批進貨和贈品,貨品選好后他們叫我回家準備湊錢開業,回來后我又在我當地的一個鄉鎮找了一個店并進行了裝修,在我裝修好準備進貨開業時,聽一個朋友說在廣州簽了一個加盟合同被騙了,損失了6萬塊錢,當時我就急了,讓他看了我簽的合同并講了我的經歷給他聽,他說我的經歷及合同性質和他的如出一轍,叫我小心,我當時也急了,但已經交了2萬多塊錢,沒辦法,我就打電話給深圳藍精靈公司要求退款,那個歐陽經理說已經交了的錢是不可能退,如果我不放心可以只做一個店,并給我最大的支持,3.98萬的那個合同可以只交2.98萬元的加盟費,原來2.98萬元那個合同可以不做,所有優惠、開業贈品、促銷品,返點都按照3.98萬元合同規定的政策執行(本人全程電話錄音),并傳真簽訂了一個補充協議,大致意思是約定加盟費29800元,首批進貨15000元外的資金為第二批進貨,進貨量達18萬返裝修費2.5萬,36萬返5萬,贈送我價值3萬元的貨品和兩個兒童搖搖車等贈品(數量、價值規規格他們發給我選定后傳真給歐陽經理簽字確認),以及我選擇的價值40000元的貨單(傳真給他們簽了字),約定發貨時間為貨款到賬的4天內把貨發到,如果不按執行發貨和相關政策就退還加盟費,補充協議簽訂后,我即向歐陽經理個人的農行帳戶先后打款40000元(本來我要打對公帳戶,他們說對公帳戶要上稅,而且收到的慢,會耽誤發貨時間),他們收到錢后給我發了短信確認收到,并告訴我等著,他們會盡快發貨,可是從交款到現在,就是不見他們的任何東西,打電話一直不接,于是發短信告訴他們,如果再不發貨,就找相關部門告他們,這樣,那個歐陽經理回電話說我敢發短信威脅他們,然后對我一陣亂罵,還說不會給我們發貨,我們又能怎樣,我說我們不是約定好了的嗎,而且我還告訴說,和他的通話錄音了,他說不怕,他們的老板是深圳大學的老師,在當地公檢法關系很好,要我盡管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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