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圓通丟缺件不處理
投訴日期:2012-10-10 投訴地區:福建省 投訴人:李先生
單號:1824091220 本單為2雙鞋子(面單清淅標識)交由莆田圓通代收點包裝并發送。
但是收件人只收到1雙鞋子,因此拒絕簽收。
我反應到莆田圓通,莆田圓通居然推委塞責,說什么不可能丟件,不給予正面積極處理。
圓通公司簽收的面單是否有法律效力?
圓通公司丟缺件是否應該及時處理并賠償?
諾大一個圓通公司如果要賴我一雙鞋子,我是不是就沒有辦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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