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宅急送拖欠COD返款過久
投訴日期:2012-11-23 投訴地區:廣東省 投訴人:夏先生
我于2012年11月5號和深圳宅急送車公廟網點簽訂貨到付款業務合同,客戶編碼6493378合同規定為返款周期是1周1返,費率扣點為3%。我于11月9號開始正式發貨。結果宅急送未按照正常周期給我返款,直到我現在投訴(23號)也未見錢到賬。而且在20號之前他們從來沒有任何人聯系我返款事宜,直到我因為21號左右急用錢,聯系和我對接的車公廟業務員后,他告訴我需要先找深圳總部財務核實訂單,22號就可返款。我跟她解釋了我急用錢,也答應等到22號。結果到了22號,我和深圳財務核實完訂單以后,深圳財務告訴我款項是由北京方面支付,他們已經提交申請。我也理解答應等到23號,但是就在23號臨近下班,我的款項還是沒有到賬。我詢問財務,財務告訴我我簽訂的業務合同北京根本沒有收到,支付款項申請被駁回,我徹底崩潰。在整件事情,我認為深圳車公廟營業廳和財務對我的申請置若罔聞,他們作為擁有多年操辦經驗的流程負責人,對流程和可能出現的情況應該非常清楚,結果他們一次不把問題說清楚,總是在別人焦急等待的時候解決1個問題,然后又出現下1個問題,而且從來不是他們主動提出,中間沒有任何人給我有反饋。嚴重違規
我的訴求:我幾乎用哀求的語氣和他們說了3天,每天都在等待,他們從未主動匯報,而且臨近周末。深圳負責人給我道歉,然后賠償我3000元,1分錢都不能少,否則我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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