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申通快遞丟失物品不溝通不回復不賠償
投訴日期:2013-01-02 投訴地區:新疆區 投訴人:熊先生
我于2012年12月16日下午在新疆哈密申通公司位于吐哈石油基地東大門的服務點為我弟弟郵寄了一箱衣服,當時收件員問我托運的全是衣服嗎,我說是的。她又說既然是這樣,那就不用開箱檢查了,我回答說好的。從17日到達烏魯木齊航空部,直到今天在網上查詢到的跟蹤信息一直是在烏魯木齊航空部進行檢查。期間多次打電話給申通公司要求查詢,他們的回答一開始是他們也查不到,后來又給我說是因為天氣原因航班延誤,經別的方式已將物件從烏魯木齊運到了上海,網上沒有跟蹤信息,并許諾第二天也就是
27日會從上海給我發往海口。期間我在他們的網站上也進行了投訴,前后投訴過三次,每次他們給我的
回復都是那一層不變的幾句話:尊敬的客戶:
您好!
針對您所反映的情況,我先代表申通快遞總公司對您表示最真誠的歉意!建議發件人直接聯系發件申通聯系,協調處理。由此給您帶來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感謝您的來信,申通快遞客服中心將竭誠為您服務!
沒有一點人情味,全都是自動回復的!又過了兩日,29日我在網絡上查跟蹤信息還是沒有進度。29日中午我打電話給烏魯木齊航空部(電話09915106111),他們的回復仍然是物件已經在上海,會于近期發往海口。結果到了下午5點左右的時候,申通公司給我打來電話說可能物件已經丟失。我問怎么處理,她的回答是他們也沒有辦法,開始推卸責任,開始耍無賴。他們問了我物件的價值情況,我問要是真丟了,那怎么對我賠償,他們說按郵資的3到5倍賠付,那就是270到450元。我大老遠從新疆花90元郵了一箱衣服去海口,里面隨便一件衣服也不止270元,總價值差不多快2000元,因為是給親人的,所以箱子是塞得滿滿的。有幾件衣服都還是剛買的,標牌都還沒撕掉。
郵資是按重量計費的,衣服的價值可不是按重量計的。再說他們的霸王條款上寫的因自然性質、合理損耗造成的物品毀損滅失的,快遞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退一萬步說,即便是,那快遞公司怎么證明是因為自然性質而不是人為原因損壞、掉包、丟失、竊取的呢?這樣單方面的說詞對消費者太不公平了!直到現在物品下落不明,他們從來不主動跟我溝通,也不通知我物品的下落或者尋找進度,我打電話問他們客服,他們還不耐煩。就像是石沉大海、杳無音訊。
我希望中國質量萬里行協會能為我提供幫助,使處于弱勢的消費者能切實的維護到自己的合法權益!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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