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圓通快遞侵犯消費者知情權、人格權
投訴日期:2013-01-03 投訴地區:湖北省 投訴人:陶女士
圓通快遞在幫顧客轉發郵件時不告訴顧客到付比現付貴一倍,打電話過去問還說沒有義務告訴我,誰讓我自己不問的。請問我作為外行人員如何知道這一區別?這典型的不把習總書記剛再三強調的憲法重要性放在眼里,嚴重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還一副理直氣全是顧客的錯的樣子,這是服務行業應有的態度么?惡語相向,嚴重侵害了我的人格尊嚴,錢不多,但是難以接受,不爭饅頭爭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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