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順豐快遞物品損壞理賠不滿
投訴日期:2013-01-20 投訴地區:廣東省 投訴人:陳先生
2013年1月3日在順豐從汕頭寄一臺蘋果的平板電腦ipad2 32G 3G版到南通,保價4000元,實際價值3750,當面試機給快遞員看,快遞員當面包裝給我看,5號到達的時候發現物品損壞,外殼卻一角和屏幕不能用,拒絕簽收!順豐說拿回去拍照并安排處理,5天后順豐把平板電腦寄回來,說是讓我拿去維修,然后出示單據,并安排賠償,我便拿去維修點維修,換個屏幕1500,換一套外殼1100,總共2600!兩天后我把單據交給順豐,一個星期后順豐理賠部門給我來電話,說只愿意賠1000元,我說我修了2600你們賠我1000元?他說:根據市場調查,屏幕300多,外殼500多,所以只能賠這么多!你要不要?我說不要,他說:那拜拜!如此態度重復3次!最后一次還很激動好像要跟我打架一樣!
我自己是從事軟件開發行業的,對電腦組裝也算精通,就讓我們來算比帳吧,屏幕300多,外殼500多,就算1000好了,加上一塊32G的主板按所謂的市場價算1200,一個30萬的攝像頭姑且算200,幾條排線姑且算100!那么組裝起來一臺ipad2才要2500?那誰還要買成品?直接組裝得了!零件能一樣嗎?
我換屏幕和外殼,暫且撇去上面所謂的市場價!當然拿貨價我不知道,人家幫你換不要賺錢?還有,我維修多少錢跟上面的市場價有一毛錢關系?我維修的價格就算貴那也是我自己的事,是順豐讓我修的,開了單據,他又說無效,要維修發票了,當初是誰說要維修單據的?再者,一個小小的維修店開的了發票嗎?
理賠部這種行為連強詞奪理的資格都算不上,純粹無理取鬧,胡搞瞎搞!
事情至今已經有16天了!中間我打了至少有50個4008111111的電話,全都是我們已經通知理賠同事,兩個小時會與您聯系!然后50個電話里面我就接了理賠部門3個電話,3/50,這是不是欺騙?我能不能告他?保價4000元的東西,說損壞了維修,好!我也不讓你全賠,至少修理費要結清吧?現在的結果就是1000塊你要就拿不要就拉倒!我還就真不信了,中國順豐獨大?
希望各大媒體曝光此事,以挽回我們消費者的權利!
《快件運單契約條款》
10、賠償標準:若因本公司的過錯造成托寄物毀損、滅失的,本公司將免除本次運費。若寄件人未選擇保價,則本公司對月客戶在不超過運費九倍的限額內,非月結客戶在不超過運費七倍的限額內賠償托寄損失的實際價值。若寄件人已選擇保價則本公司按托寄物的聲明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如聲明價值高于實際價值的,按實際價值賠償。雙方對賠償標準另有協議的,以該協議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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