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申通快遞到件不通知客戶
投訴日期:2013-01-23 投訴地區:廣西區 投訴人:張先生
本人于淘寶購買一件商品, 對方投遞申通快遞, 1月19號到件, 但是對方未予通知, 直到23號 18::00后才有一個電話, 問是否自己去取, 不取就會退回.
本人地址距離快遞所在網點非常近, 屬市中心地帶, 驅車20分鐘就能到, 而且路非常好, 不存在投遞困難問題. 其它快遞都能及時主動送達.
經過了解, 當地很多人反映, 申通快遞不主動送件要求自己去取, 如果這樣, 還叫快遞嗎? 依賴申通的招牌, 應屬違規行為.
而且通知客戶僅僅是一個短信, 如果此短信未收到, 客戶就無法及時知道快件已到. 快遞行業應該有行業標準, 此屬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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