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超威電池起火,燒毀電動車店
投訴日期:2013-01-31 投訴地區:河南省 投訴人:張先生
2013年1月6日4時48分,河南省三門峽市一電動車專賣店發生火災,燒毀電動車及配件等物品,火災造成損失31.4萬元。經消防部門調查認定起火原因為:正在充電的電動車電池著火所致。起火點為電動車電池處。作為一個知名企業,當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他不是主動協調處理問題,而是百般推諉,他們說;第一我們產品質量沒有問題,第二是不是我們的東西,第三能不能少賠點。
超威電池有限公司不能為客戶提供安全的產品,使我蒙受巨大損失,做為一個企業應該對社會負責,承擔責任,我強烈要求超威電池有限公司給我一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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