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快遞郵寄東西損壞,事前無提醒
投訴日期:2013-02-05 投訴地區(qū):四川省 投訴人:李先生
1月28打電話給申通快遞員要求郵寄東西到四川樂山,郵遞員問郵寄什么東西,我說是酒,快遞員說15元1kg,要包裝一下,我說我這邊沒發(fā)包裝,你那邊可以幫忙包裝一下,快遞員說可以,但是要適當收取費用。我說可以。然后你們快遞員就來收件,但是還問了有幾瓶酒。但是現(xiàn)在到了樂山,里面的6瓶酒現(xiàn)在就剩下只有2瓶是好的了。從郫縣到樂山一共才不到200公里,真不知道申通就這么快就把酒給弄爛了。郵寄前申通沒有提醒酒類是只郵寄不管貨物完好,到了目的地才由對方打電話來說,6瓶酒就只有2瓶是好的。現(xiàn)在打電話給申通,申通說快遞員郵寄之前說過只管郵寄,不保證貨物完好。如果快遞真的說過,那我就直接找人帶過去了。現(xiàn)在申通就把事情推給快遞員。快遞員一口咬定說了的,錢是小事,但是想想這個事情真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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