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合同欺詐
投訴日期:2013-02-19 投訴地區:遼寧省 投訴人:王先生
中國質量萬里行負責先生/女士:
您好!
我們是大連交通大學土木與安全工程學院,于2012年11月5日同浙江省溫州市平陽縣秦韻工藝品廠簽訂供貨合同,訂做130個琉璃玉筆筒,共計18850元,定于2012年11月15日前完工。根據合同我們2012年11月6日支付對方預付款7850元整。但出現了以下糾紛,并發現者很可能是一個欺詐行為:
(1)因筆筒在制作過程中出現了質量問題并進行了修補,所以對方拒絕提供全部貨品的照片接受驗收,而最多只提供2只筆筒樣品,并要求付清全部貨款后一次性才能付貨;
(2)對方聲稱如果2012年底錢不付款,則視為我方自動放棄合同,同時拒絕返還預付款。
(3)很可能是欺詐行為的依據:對方在全部貨品制作完成、成本尚未收回的情況下竟然主動提出終止合同。這顯然說明貨品原本就沒有制作完成,但又同時強烈要求先付全部貨款、聲稱到款后馬上發貨。
為此,我們的一個紀念活動沒能舉行,而且現在預訂的貨品已經失去意義。因此,我們訴求歸還與之貨款。
在1個多月前起,我們就多次給溫州市消費者協會電話聯系投訴,但至今未能接到真是的接洽。理由是我們始終不接聽溫州消費者協會的聯系電話,所以無法和我們聯系。
因此,深知投訴事件數量龐大,你們的工作十分幸苦,但無奈只好在這里投訴。
請處理解決為盼!
大連交通大學土木與安全工程學院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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