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京達快遞要求買方出雙倍貨款
投訴日期:2013-02-22 投訴地區:天津市 投訴人:李先生
這個公司很可能是個皮包公司。
他的注冊地址是密云,說自己與香港匯豐國際速遞有限公司有關聯。而網站上的各種信息都是對其有利的,關于消費者的權利論述很少。這些條款并不十分科學,甚至可以說這些條款有欺詐嫌疑。
我的朋友在58同城網站上看到了一個單反相機的交易信息。然后沒有多想,和賣家聯系了以后就通過這個第三方網站匯款3100.然后,這個公司首先要求她匯款31元,然后又讓她匯款3100元,作為保證金。
雖然。網站的一些說明上,已經說明要用雙倍費用等等、不過,我在網上查閱許多信息,發現已經有很多消費者收到此類消息的欺詐。
我想請您重視此類問題。我朋友的3100元要求退款時,被他以“系統無法調用信息”為理由拒絕。如今再打電話已經打不通了。我希望能給與此類公司的猖獗行為,將其付諸于法律的制裁。另外,希望能夠還我朋友這樣的消費者一個公道。
我希望能夠退款,精神賠償并不重要,只求公道。
期待您的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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