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巴黎婚紗攝影照片質量差
投訴日期:2013-02-27 投訴地區:北京市 投訴人:欒女士
2012年9月底定了婚紗拍攝,價格7999元,拍攝時間為2012年10.6號,當時 承諾沒附加費用,拍攝期間和選片期間,巴黎婚紗都用變相手法讓客戶加錢,穿衣服加1000,換什么相框加800元當時覺得人生就一次拍婚紗,沒和計較太多,但是交錢之后,修片和設計都出了問題,在我強烈要求下,在我12.30號結婚那天除了湊合給個底片光盤意外,沒有看見我的婚紗照樣,由于巴黎婚紗不負責任,到1月22號仍舊沒有人和我聯系,告訴我修片成平是否完工,我打電話到巴黎,店員態度惡劣,我打巴黎投訴電話,投訴人緣素質更差,后期我打到負責主管,這期間已經換了三個所謂的主管。到年前讓我取片,取片期間,成品出來后發現質量很差,相冊有殘次,照片顏色有色差,有污跡,我很憤怒,要求退款。對方不予理喻,所謂的主管告訴我退款不可能,要給我修片,我問她什么時候可以出,她告訴我要3月份,10.6號拍攝的婚紗照,3月還未果,中間還修復過3次,重做過一次,我實在無奈,對方現在不負責任,我要求投訴更高層,對方所謂負責人敷衍和托詞。至今無人理睬。對方人告訴我,退款不可能,我就不明白,消費了不滿意就不能退,對于這樣不合格的產片,劣質的產品,以為對我婚期照成的影響,我就要求退款,希望有關部門給予幫著,謝謝,目前殘次產品仍舊在巴黎婚紗店里,至今無人受理。對方態度蠻橫,我要求退款。要求最后退款金額為99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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