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福特馬自達汽車生產的福克斯1.8MT車型,變速箱型號為B5A所匹配的代號為4M51-3B437-KD 4M51-3B436-KE。左右兩根半軸存在。導致車輛2檔、3檔2000轉區間有加速車身橫向抖動的抖動問題。
據了解從2009年10月~至今所生產的福克斯1.8MT車型,車架號后六位234648開始的福克斯1.8MT或輕或重都存在此問題,而1.8AT和2.0AT所使用的變速箱型號為4F27E的自動變速箱及2.0MT所使用的變速箱型號為MTX75 的手動變速箱由于變速箱型號不同,所以半軸型號也不同,不使用代號為4M51-3B437-KD 4M51-3B436-KE左右兩根 “問題半軸”所以無加速抖動現象。
測試半軸抖動檢查辦法如下: 找個平坦無凹凸路面,新修的柏油路面或上坡路段最佳,車上坐2-3人,副駕駛坐人最好。1檔起步后換2檔然后迅速踩下大油門,轉速提高到1800-2200區間感受下車身有無抖動,應該是負載越大,抖動越明顯,多測試幾下排除路面不平問題,影響測試。
目前全國至少有500多名已知車主已經加入到了維權隊伍中,而且隊伍在不斷壯大,江蘇這里至今已經比原先又多出200多名抖動車主加入到隊伍中。
向長安福特馬自達廠家提出的問題:
1、長安福特公關部通過(江蘇調頻101.1交廣雙聲道欄目)既然承認1800轉-2000轉抖動是共振問題,不影響安全駕駛,請放心駕駛。那么請問既然抖動存在何來屬于正常?如何判定?你們一句正常,我們作為消費者、車主、駕駛者我們怎么知道是否會影響安全駕駛?
2、加速抖動都是來自福克斯1.8手動檔車型,為什么福克斯2.0MT 和AT的不會有這個問題?請回答!難道福克斯還分“抖動版”跟“普通版”嗎?當初購買的時候為什么有這個“功能”不告知消費者呢?既然廠家和4S店明知這個問題的存在,應該有義務告知消費者,而不是為了銷售而刻意隱瞞,最后以共振不影響安全駕駛,請放心駕駛告知。
3、全國有部分車主通過在4S店索賠了代號為4M51-3B437-JE和代號為4M51-3B436-JF的半軸后解決了1800轉-2000轉的加速抖動問題,但是長安福特公關部不承認有過甚至生產過4M51-3B437-JE和代號為4M51-3B436-JF的半軸,那么請問這些車主通過索賠更換了可以解決抖動問題的JE、JF半軸是哪里來的?鐵證般的圖片你們怎么解釋!
4、長安福特既然不承認有JE、JF的出口半軸,也說1800轉-2000轉抖動是共振問題,那么請在你們福特官網跟其他各大網站刊登官方聲明,福克斯1.8MT 1800轉-2000轉的抖動是共振問題,請大家放心購買。